2009/12/12

這裡曾經是我和Tony一同生活的好地方。

我和Tony由知己變成情人,”文字”一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。我們的相識由在ICQ徹夜談心開始。後來某日我突然話想出版刊物,傻仔Tony哥哥又肯比我老點,同我一齊係中大團契搞文字事工,幫我實現左我既夢想。哈哈,雖然記憶中果年帶組好勞氣,而且我勇字行頭,有頭威無尾陣既性格,搞到Tony哥哥好多野都要包底,差d做死佢!不過雖然好辛苦,但就係我地係個forum度你一言我一語,恩威並重咁帶討論、寫文章,”教化”團契師弟師妹;又在”曬命報”(宜家諗返個名真係好leung)嘔出一篇一篇文章,兼用神奇魔法美化文字事工既衰仔衰女既文(專業名詞叫”編輯”),我同tony既默契感情就咁越黎越深,yeah yeah~  呢個blog既”雙思集“就係收輯呢個時期我地出版/在網上forum post過的文章。

(咦,點解阿引言咁長既!) 咁我地搞文字事工上左條係網上寫野既隱,果時Tony又突然鍾意左影相,就係咁,我地就決定要整呢個網頁,繼續旁若無人好有默契咁寫野(朝思),兼比tony發表佢既得意照片(慕相)!當年已經開始流行寫blog,但好似我地咁兩個人一齊寫一個blog,就無乜lu,所以我當時寫既第一篇post,係度講笑話我地終於有一個家,搞到有人以為我地可以同居/結婚(tony還把我想留下的、以前n個blog加起來的舊文放在這裡,所以感覺真係好似由娘家執野搬屋,然後一齊同居生活!)

兩個人一齊寫BLOG同一個人寫有乜唔同?就係會互相撞擊,擦出新火花囉!我覺得好好玩嫁,亦預計阿讀者你會覺得幾特意。例如上文講過呢個BLOG既第一篇文正式新居入伙,我寫完之後,TONY好快就寫左新居與 Web 2.0,內容與我的文章互相呼應,又提出一些另外的獨特新見解。說真的,我真的很懷念過去與TONY在文字世界如此互動的美好時光。只是,隨著我和他的生活場景有所不同,我們的生活節奏再不像求學時期那樣接近。而且當如今變成了老夫老妻,缺乏了生活的距離,又對彼此都太熟悉,當初那熾熱的火花已不再了,我們的相處已進入了另一個階段。青春歲月,總是浪漫又令人難以忘懷。

至於呢個blog既名:life.happensto.be(生活‧偶然‧如此),其實亦表達了我們共同的生活信念。生活中許多事都是偶然的,有時驚喜,有時荒謬,有時跟你開玩笑,有時XX……(請自行補充),不過這些都值得我們去朝思暮想,好好體味感受,並留下一些文字/視覺的生活記憶。

所以我說,這裡曾經是我和Tony一同生活的好地方。

不過,如果你竟然有時還會看這個BLOG,你會發現如上文所言,我和TONY的POST已沒什麼默契可言。之前我教書忙碌時,幾近停止生產。現在嘛?到我空閒一點,又再勁出POST,TONY就無呢個空間lu。另外,其實睇開呢個blog既friends應該都係我班facebook friends。當facebook越來越凝聚到我班朋友仔,為左市場需要,似乎post文同相去facebook,會熱鬧一d,而大家亦好似會expect我有乜野講會post上facebook,唔會黎呢度lu,嘿嘿。我開始懷疑呢個blog既存在價值啦~~其實我一直都想執個blog的categories同d好outdated既朋友blog的連結,但由於我一直都覺得根本無人睇呢個blog,一直我都得過且過,懶得執。

究竟繼唔繼續呢個對我同tony咁有意義既網頁好呢?如果繼續下去,這裡同facebook的不同是什麼呢?哈哈,其實我懷疑我由始至終是在自言自語。讓這個blog荒廢好久,是我們的錯,但究竟應唔應該回頭是岸,還是一走了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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