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宋先生的美國同事約了我們去溜冰啊!
想不到美國溜冰挺便宜,7元美金兩小時。
溜冰場的冰很乾,遠比香港的還要滑。
最初我完全不能平衡,在場內大叫!哈哈!
宋先生好厲害,溜得很快!
美國的同事很貪玩,他們竟然在玩捉迷藏,宋先生也一同玩。
我則在場邊慢慢練習,終於由要扶著慢慢爬,到一步一步龜速地慢行,到後來有點像溜冰了!
我的目標是可以很快跟他們一起玩捉迷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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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我陪宋先生一起騎自行車上班。
在馬路上騎單車呀,好驚!
最慘是我未懂駕車,不懂交通規則。
何時轉彎,何時轉線,何時離開單車徑行車路……真的搞到我好頭恨!
美國單車速度好快(所以亦好貴),我相信是接近專業單車的一類,在香港從未試過經驗這種速度!
究竟有幾快?
Well,在香港我是可以在任何速度按煞車制,雙腳觸地,就安全停車。
但我們買車試騎時,宋先生在高速中突然按煞車制,整個人飛了出車!(嚇到我死)
我則在轉急彎時,車速太快控制不了,自己跳了出車!
不過試車時有這經驗也好,使我之後會步步為營,意識到:係美國踩單車真係可以死人嫁!
朋友說了兩句精句,值得一記:
1.你離香港遠了,卻離黃金寶近了!
2.咁講,美國既單車即係原始的電單車啦!
今天是我第二次在馬路行車,宋先生則已騎了n次,因為他要騎車上下班。
但唔知點解,理應好熟條路的宋先生竟然帶錯路,忘了轉彎,我們走了一大段冤枉路。
他最後遲大到,哈哈!
我則在一段暗斜的路上,忘了轉低波。
真的是舉步艱難,累死我了。
看來我也是傻人!
兩個大傻瓜,well,都幾襯既=P(感情是露了點,不用毛管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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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我找關於租屋的資料,上網呀,打電話呀,上街亂逛看看有沒有出租廣告呀;算是忙了一天!
這幾天不停與美國人接觸,開始習慣用英語和他們對話了。
我發現他們打電話時很喜歡說很長的開場白,說一堆問候語,介紹自己,說明致電來意等等,今天我就極力模仿:
「你好!
我的名字是潘婷,即洗頭水。(笑著補充這一點)
我現在在路上。
啊……啊……
對,我正在找住的地方。
是的……
我看見,看見你們的廣告牌,在,在路上。
是你們的嗎?
你們好像在出租單位……是嗎?
請問,不知道,是否可以告訴我有關詳情?」
當然我的英文不是很流暢,語法也不大正確,但今天就這樣一口氣說呀說,扮個地道的人。
原來效果很不錯的,最少我自我感覺良好,現在的對話終於是我做主動,而不像是犯人被對方審問,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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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更多有趣的事繼續發生。
Pantene, Tony:
好開心見到你地第一篇寫有關居住在美國的日誌~知道你地有好多趣事,相信對你地來說,這也是一個很好的開始,每一個城市也有其可愛之處,再加上隨著時間,你地對呢個土地的interaction越多,慢慢就可以適應,甚至有好多難忘的經驗了
土地是固定的
但人是活的,
感情是真摯的,
經驗更是可貴的~
願你地慢慢發現到更多這個城市的可愛之處,也期待著你地的分享~~ ^^
係呀,stella,你講得好岩~
呢幾日心情靚左,覺得美國亦變好左,看來我們會越來越找到她的可愛=P